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 ,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对他说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 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因为他知道 ,德国有很多荒唐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 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
。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
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
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学习好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。理由是,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
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,被拒绝
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可是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因为银根紧缩
,作为奖励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 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
